愛與喜歡
創世紀中說,天主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人的。因此,我們有了天主的一些肖似的地方。其中一樣,便是有能力去愛。天主所做的其他動物,他們是沒有能力去愛的。他們去親近主人,不是因為他們愛他們的主人。而是出於本能,因為主人會給他們食物。如何他們的主人一天不再給他們食物,而是不停地打他們的話,他們便不會再親近他們的主人,而會一見可他們的主人,便會遠遠的躲開。但人便不同了,因為人肖似天主,因此人也像天主一樣,有能力去愛其他人。甚麼是愛呢?對於我來說,就是就算我不喜歡這一個人,但我也有能力去愛這一個人。那麼,喜歡與愛不同的地方在那裡呢?正如上述有關動物的例子所言,喜歡,是一種本能、是一種感受,是不可控制的。但愛便不同了,我們是可以控制自己去愛我們不喜歡的人的,因這是天主在製造我們的時候給我們的能力。
愛我們的敵人
耶穌基督不是對我們說過,如何別人打你的左邊臉,你便是給他打右邊臉嗎?耶穌基督當然不是真的要我們打不還手,而是要我們去愛我們的敵人。你可能會說,我的敵人打我的時候,我有多麼的偉大也好,當時我的感覺也沒有可能是美妙的吧?那麼我如何可能去喜歡我的敵人呢?這便是喜歡與愛不同的地方了。正如上一段所言,喜歡是本能,是感覺,因此,我給人打左邊臉的時候,我當然是感到不喜歡打我的人,這是我無法控制的。但我們卻有能力,去愛打我左邊臉的人,去原諒傷害我們的人。架上七言中,基督不是求天主原諒釘死祂的人嗎?如果我們真的在日常生活中,實踐我們的信仰,我們不是應該去愛我們身邊的每一個人,特別是一些我們不喜歡的,傷害過我們的人嗎?因愛對我們好人的,不是教友也很容易做到,但,因人是軟弱的,要我們去愛我們不喜歡的人,便需要天主的力量才可做到了。
從喜歡到愛
每一對正常的夫妻,都一定是最開始的時候,去喜歡對方的。如不是喜歡對方的話,當然不會在一起。但結了婚後,因為相對的時間久了,慢慢發現了對方的缺點了,使會不再喜歡對方。因為正如上述所言,喜歡只是一種感覺,這一刻我可能會有這一種感覺,但是可一刻可能便會失去了這種感覺。因此,感覺是多麼的不可信啊!但愛便不同了,甚麼是愛呢?聖經告訴我們,愛的真諦是凡事包容 凡事相信、凡事盼望、凡事忍耐。因此,我感到夫妻的關係,應該是從一開始的喜歡對方,到相愛對方。要正如聖經所言,相愛的過程,不一定是開心的,愉快的,反要需要夫妻相方無限的包容與無限的忍耐。包容對方的缺點,忍耐對方與自己不同的習慣。因這個世上,根本沒有兩個人是一模一樣的,因此,每對夫妻,都會經過喜歡對方->發現對方的缺點->失去了當初喜歡的感覺->因為愛所以包容與忍耐對方->把喜歡化作愛。正如上述所言,這一個過程,不一定是愉快的,因此,有很多人,到了失去了當初喜歡的感覺這一階段時,便以為不再喜歡對方,從而離婚,不再在一起了。但,作為教友,我們知道,在天主的幫助下,我們是有能力去愛的,我們如果連我們的敵人也可以愛,何妨是我們喜歡過的人呢?
最後,不需要我去作總結,說明夫妻是應如何相處的,因愛的真諦已告訴了我們:
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愛是不嫉妒
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不做害羞的事
不求自己的益處 不輕易發怒
不計算人家的惡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
凡事包容 凡事相信 凡事盼望
凡事忍耐 凡事要忍耐 愛是永不止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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