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從前有一隻很有科學頭腦的雞,牠發現每天八時的時侯,農夫都會餵牠吃雞糧,基於科學精神,牠做了無數次的實驗,發現結果都是一樣:每天八時農夫都會餵雞糧,於是牠宣布,牠發現了每天八時農夫都會餵雞糧的科學真理,那知,直到做冬的那一天,早上八時,農夫卻沒有餵牠,反而捉了這隻有科學頭腦的雞去殺了來做冬。
上述的故事,當然不是我作的,而是二十年前我讀大學第一堂上哲學堂時候所講的思想實驗。我講上述的故事,不是要否定科學的存在,因為直到那隻雞被殺為止,牠每天八時,真的有東西吃,正如牛生告訴我們,地球有地心吸力,我雖不排除我明天起床後,有一個蘋果從我樹上不再掉下來,而是浮在半空。但我不會因為這個原因,從我家四十七樓的窗跳下去,因為我無沒法證明科學是真理。我反而想講的是,自從有了科學思想後,信仰因無法證明,如無一班人上過天堂後再回來說真的有天堂存在,所以很多人都會覺得信仰是為迷信。但其實正如上述的思想實驗,我們根本無法證明科學是真理,我們之所以覺得科學是真理,是因為我們從小到大,每一個人都會都對我們說,科學是真理,正如在中世紀,每一個歐洲人,都覺得信仰是真理,因為每一個人一出世,每一個人都對他說信仰是真理一樣。
那我究竟想表達什麼呢?我反而覺得,現代人與中世紀的歐洲人一樣是迷信,不同的只是中世紀人是對信仰的迷信,而現代人卻是對科學的迷信。信仰本身不是一件迷信的事,只是中世紀的人把信仰變成迷信而已,聖經根本沒有說過有女巫的存在,更沒有要人把女巫燒死,更沒有說病了不用看醫生,祈禱便會好,天主要幫你,你都要有實際行動才可以呀,如你病了,天主會安排一個最合適的醫生給你,但你醫院都沒有去,你叫天主如何幫你呢?反觀現代人,每一件事都因為實驗過,發現出現同一個結果,我們便覺得那就是真理,就是科學精神,那其實又是不是迷信的一種呢?例如,科學家發現,很多人吃了香腸,便會生癌,於是便說,吃香腸便會生癌,不要吃香腸,但有沒有想過,例如你統計了十萬人得出這個結論,是不是這十萬人的飲食習慣、生活習慣都是一樣的呢?你怎知道那個人生癌是因為他吃了香腸?還是生活的區域空氣污染?還是家族隱性DNA會生癌,還是像中世紀的人那樣以為,是天主的降罪呢?當然這個要到了1755年里斯本大地震後,神學家研究出神義論後,才知道天主是不會這樣罰人的。
為官看到這裡,可能會怒曰,你個人都幾自相予盾,一會兒又話不相信反複實驗的科學精神,但叫你從四十七樓跳下去你又不肯,你究竟想點?人是不是一定要這樣極端的呢?一定要有你無我的呢?為何我們無法證明的科學精神我們相信,但同樣無法證明的信仰的們卻認為是迷信呢?我們可不可以同時相信科學精神但同時相信信仰的存在呢?我們現在不會覺得我們星期天不去教堂天主會用閃電電死我們(其實聖經有講過天主是不會用天然氣候罰人的),同樣,我們不對信仰迷信但同時亦對科學精神不迷信呢?不會說研究指出香腸致癌便永不再吃香腸?結論是,我們不會因為某件事不是真理而我們不去或去做,如我不會去跳樓但我相信有永生,但同時,我們同時不會對我們信的事覺得那是絕對的真理,如我會繼續吃我的香腸,但聖經舊約有講到要比十分之一的人工給教會,我會分析我們不再生活在梅瑟的年代,我亦不是以色列民,所以是不是一定要像經司那樣,有一個法律盒仔在頭上,要一字一字守梅瑟的法律呢?